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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护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Y21WJ01C0035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护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5.6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5.6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服务期

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护理服务项目

人民币315.66万元

各岗位驻场服务期1年,自驻场之日起算。

 
  1. 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C99其他服务。
  2.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任何只对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各岗位驻场服务期1年,自驻场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无法通过系统提取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供应商符合本款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投标,提供声明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投标,提供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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