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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通风机噪声治理二次公告
2018-08-26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主通风机噪声治理招标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主通风机噪声治理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主通风机噪声治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主通风机噪声治理项目

招标编号: SDYK2018F040M

招标范围为: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主通风机噪声治理项目,主要采取风道配置消声片、出风口配置消声静压箱,并对管道采用消音及隔音的措施,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运输、安装调试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项目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石拉乌素煤矿项目现场。

业绩: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2016-2018)不少于 3 份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未发现质量、安全等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招标人保留查验原件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8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

2、投标单位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噪声与振动治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独立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人员、设备等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8月25日 08:00至 2018年08月29日 18:00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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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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