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917-5509-10963-B1
2.项目内容:上海石化环保水务部污水处理车间异味治理完善化项目污水生化处理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2.投标方需严格遵守询价书要求,不接受技术偏离。投标文件中若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项的条款将否决投标。 3.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3.改良A/O污水生化处理系统核心设备曝气系统,曝气软管、空气悬浮鼓风机、溶氧仪均为进口设备,需严格按询价书要求选择,不允许偏离。其中,对于曝气软管,投标人须提供分供应商的进口品牌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4.改良A/O污水生化处理系统总设计处理能力为2500m3/h。5.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 4.连续三年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2015、2016、2017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5.有效资质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同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三个体系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6.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投标方必须具备近5年国内大型炼化企业污水处理项目中有2套及以上改良A/O污水生化处理系统(核心设备曝气系统)的业绩,且生化处理系统≥600m3/h。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及使用方证明。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24日8:00时至2018年9月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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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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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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