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虹旌[2021]010
项目名称:福建中海创集团有限公司物类采购备选供应商入库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入围供应商数量 (家) |
服务期限 |
1 |
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指定采购设备及服务 |
5 | 自签订定点采购协议并生效 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2)所属期为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的提供财务会计制度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1.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提供承诺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印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04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