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NZB2021003
项目名称:喜德县集中供养服务体系室内装修、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施工设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若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5.2.1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报价加成 10%。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2日 至 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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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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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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