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十四师皮山农场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BTJY14GCGK2021024)已经由第十四师昆玉市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2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十四师皮山农场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采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十四师昆玉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8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533.9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皮山农场新区·农机停放站院内东北角 3.工程规模:本项目拟新建一座特种车库,建筑面积为601.6㎡,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总高度5.40m;室外配套电力电缆50m,de160给水管网30m,de200HDPE排水管网85m,DN60采暖管网60m;购置城镇道路扫地车3台,小型扫地车7台,吸污车2台,船型垃圾箱202个,船型垃圾箱配套垃圾房202个,连队住户240L分类垃圾桶200组(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共800个,街道12L分类垃圾箱220个。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BTJY14GCGK2021024-01-02 | 第十四师皮山农场生活垃圾收转运建设项目采购标段 | 购置城镇道路扫地车3台,小型扫地车7台,吸污车2台,船型垃圾箱202个等其他设备。 | 2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能力,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02日 00:00:00至2021年04月08日 2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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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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