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关于宝丰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FZC2021-BG-10
2、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23.70752万元 最高限价:423.70752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1 | 一标段 | 宝丰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 423.70752 | 423.70752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该工程为宝丰县公安局新建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本工程为地上三层钢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为1078.37平方米,包括弱电工程、避雷接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火栓系统工程、防水保温等工作。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工期及质量要求:90日历天。
5.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
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五大员):质量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具有合格有效 的网上可查询岗位证书(提供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须提供 2020年06月份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三个月的可查询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自公告发布后加盖公章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或 企业所在地社保单位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及查询途径);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02日 至 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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