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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工会委员会福建分中心2021年职工蛋糕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4-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1]采007号

项目名称:福建分中心2021年职工蛋糕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2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总价

(元/份)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福建分中心2021年职工蛋糕采购项目

642份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与技术要求”

300

6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磋商无效。

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之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之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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