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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4-01

项目概况

2021年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二楼206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422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XZB2021-011

项目名称:2021年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年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 采购项目品目: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二)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

一项

签订合同之日起

12个月

人民币200万元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三)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四)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  本次采购标的的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3. 提供2020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4. 提供2020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   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三)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六)   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41日至 20214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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