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19A00J
项目名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食堂位于江厝路16号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1楼,日常就餐人数为午餐约40人,晚餐约10人;后保中心每年平均约有20多场次的培训计划,每场次培训约60-100人,持续时间3-5天,中标人要随时做好的早、中、晚餐供应,供餐模式主要为:自助餐;另外,后保中心食堂将承担工作任务需要情况下的零星接待,中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待用餐保障。
2、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提供食堂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房间齐全,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满足正常的作业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小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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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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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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