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港口路及华新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02

项目概况
  港口路及华新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记后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HC-21JC002
项目名称:港口路及华新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77353.81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道路

港口路及华新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77353.81

2877353.8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单位法定登记证书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注:若分支机构参与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意1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磋商截止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磋商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cxpt.fssjz.cn/cxpt/w ebsite/index.jsp)查询结果为准】
2)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响应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磋商时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磋商时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或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磋商时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天内的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
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磋商时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响应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开标时间的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供应商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响应供应商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6)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磋商邀请函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政策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9)本项目不接受磋商联合体。
(10)成功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