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918-3809-11151-B1
2.项目内容:湛江东兴在线VOC分析仪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具有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环保认证证书(CCEP),产品的名称、型号与证书相符的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2.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00环保认证或ISO18000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近3年产品有石化行业1家以上应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次招标在线VOC分析仪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80天供货到甲方现场,并承诺逾期按合同总金额0.1%/天扣罚。出具承诺函,承诺函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中国石化通报,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的违约或重大的责任事故,没有发生过影响环境的恶劣的污染事故。 6.制造厂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7)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2015-2017)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8月29日8:00时至2018年9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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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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