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1-J3-230103-XWGC
项目名称:平果市马头镇龙来村、太平镇袍烈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等2个项目工程复核及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7.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平果市马头镇龙来村、太平镇袍烈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等2个项目工程复核及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相关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双资质的独立法人,即同时具备法定工程测绘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通过省级(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符合《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检测项目要求,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工程复核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者土地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已经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并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才有资格参与谈判。(5)本项目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报信用登记被评为D级的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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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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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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