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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站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水表安装项目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2021-04-02
高铁站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水表安装项目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2 22:53:11

 

 

1. 比选条件

高铁站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水表安装项目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位于雄安新区高铁站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负责高铁站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给水管线水表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井的建设,井内水表、阀门、管件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并配合采购人进行水表的管理(具体以采购人届时要求为准)。

2.3   服务期限: 自接到采购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按采购人要求逐步开展施工工作,单个水表井工期不得超过5天,全部水表井预计到2021年底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自各水表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4个月。运维期:每个水表井各自的运维期,自每个水表井各自实际通过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计24个月。

2.4   比选范围:为供高铁站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在工程建设阶段及后期运营阶段提供正式及临时用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高铁站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给水管线配套各水表井砌筑与安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   其他: /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申请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为比选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的;

(1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给水工程施工业绩;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包括附注部分;

(4)信誉要求:有以下1)~11)其中一条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申请;

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11)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其他要求:    /   。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下载比选文件。(注册审批时间预计为3个工作日,请提前注册并充分考虑审批需要时间)。

4.2报名及比选文件下载:注册成功后即可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公告发布开始至2021年4月7日18:00。澄清时间同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下载成功即允许递交申请文件)。

5. 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9:30,递交地点为平台。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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