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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账户开立代理银行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1-04-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J(YQ)2021-01号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账户开立代理银行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2、具有所投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3、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4、依法缴纳完税证明(近三个月)证明;5、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健全,提供近一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表;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规定;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9、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4日  至 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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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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