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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东莞市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慧眼2.0”视频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1-00119

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慧眼2.0”视频建设

预算金额:278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东莞市清溪镇“科技护城墙”四期-“慧眼2.0”视频建设采购一项,预算:¥27,840,000.00元。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2)服务期:5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多于两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多于两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特殊要求:(1)投标人(含其上级或集团公司)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资质(非广东省企业须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证书及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备案证明)。(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2)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如果以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明确相关授权事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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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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