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7、8号机组热工控制系统改造
DCS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7、8号机组热工控制系统改造DCS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约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7、8号机组热工控制系统改造DCS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3. 投标申请人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投标机型或同容量等级机型已取得型式认证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已经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且未处于禁止参与华能系统内采购业务的处罚期内。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进行核实查证。
5.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控制系统成功投运业绩5台及以上,且至少包含2台机组DEH、ETS和DCS一体化业绩。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拒绝提供,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9.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9月4日09:00起至2018年9月1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招标文件费:8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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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7、8号机组热工控制系统改造DCS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