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运行规范化系统创建招标二次公告
2018-09-04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运行规范化系统创建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04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80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山东公司下属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四个单位运行规范化系统创建项目打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电山东公司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山东区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1/18-QT-0202
运行规范化系统创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运行规范化系统创建项目主要包括建立运行规范化管理基础模块;建立运行规范化管理培训模块;建设运行规范化管理平台。
200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四个运行规范化系统创建项目,包含设计、开发、供货、调试、验收等。运行规范化系统创建项目主要包括:对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运行工作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模版开展深入分析和提炼,建立信息系统可驱动的、完整的、顺畅的运行管理工作流程模型;建设一套面向电厂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运行规范化系统,保证交接班、运行操作、监盘、巡检等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操作,实现运行工作全过程管控、量化考核评价和自动预警提示;对运行人员开展运行规范化管理理念、工作流程模版和软件系统使用的培训,保证运行人员熟练规范的基于系统开展各项运行工作。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运行规范化系统创建】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通过CMMI3认证(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电力行业软件开发经验,2013年至今有关生产管理应用系统业绩不少于三项。业绩清单表后需分别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曾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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