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鲁山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网 “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4月29日 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TXH2021-007
2、项目名称:鲁山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鲁山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简要说明:为改善鲁山县能源结构和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改善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服务鲁山经济社会发展,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中标企业(或由中标企业出资在鲁山县组建的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规划设计燃气供应站,根据规划铺设燃气管网,向用户提供燃气服务,提供相关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等,以便民服务为核心,合理设置经营网点。
5.2.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特许经营权者,即授权区域内乡镇管道燃气建设经营主体。
5.3.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14个乡镇、办事处的管道燃气建设、LPG智能微管网、配套运营设施、智慧运营平台等,总体按照鲁山县人民政府燃气专项规划实施。
5.4.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根据用户报装需求持续性建设,报县政府主管部门开工批复后12个月内完成施工建设,达到通气条件。
5.5.拟投入资金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亿元。全部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社会资本方自行筹措。
5.6.运作模式:由公开招标方式选出的社会资本方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按照建设经营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发展规划、投资、建设、经营维护、期满移交。
5.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9.标段划分及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共划分一个标段
特许经营地域范围:鲁山县乡镇行政规划区域内14个乡镇、办事处:下汤镇、梁洼镇(不含应源居住小区)、瓦屋镇、尧山镇、赵村镇、熊背乡、库区乡、董周乡、观音寺乡、背孜乡、仓头乡、团城乡、四棵树乡、土门办事处。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1.1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管道燃气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内容;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财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提供2020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3.1.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
3.2.具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
3.3.提供本公告发布后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供应商必须拥有稳定管道直供天然气气源,与上游气源方签订的针对鲁山县各乡镇天然气市场的管道供气承诺函(需提供上游气源方供气承诺函或协议原件扫描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4月8日00时00分整至 2021年4月28日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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