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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聘用人员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4-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BY2021-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聘用人员劳务派遣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40490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6.40490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协税员岗18人、驾驶员岗7人、保安岗7人、水电维修岗1人、厨房操作岗17人,共计50人。以上岗位所需人员必须由采购人选定,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可随时增减人员(相关费用随之增减),劳务派遣方无权更换、增减被派遣人员。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由甲方确定。

(2)为劳务派遣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采购人资金(按月支付)到账后五个法定工作日内存入派遣人员工资卡。为派遣员工足项、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若发生拖欠、少发工资,不缴、欠缴、少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损害被派遣员工利益等行为,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劳务派遣方的法律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因工作原因可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采购人每月向成交商提供一次派遣人员增减名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5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所投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评审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语言:中文。(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③彼此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  至 2021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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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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