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中心区E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道路(支路)、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管线工程1标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7〕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潭柘寺镇中心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潭柘寺镇二街、潭柘寺镇四街、潭柘寺镇二路、潭柘寺镇四路、鲁家滩四街(0+680.026--0+837.887)、鲁家滩七街、鲁家滩六路(0+328.011--0+415)、鲁家滩十一路共计八条支路,道路总长度2760.85米。 、合同估算价 55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2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潭柘寺镇二街、潭柘寺镇四街、潭柘寺镇二路、潭柘寺镇四路、鲁家滩四街(0+680.026--0+837.887)、鲁家滩七街、鲁家滩六路(0+328.011--0+415)、鲁家滩十一路共计八条支路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及再生水管线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此外还包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 移交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人。
2.5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已完成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及综合管线工程施工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 方可于(计划于) 2021-4-7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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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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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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