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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网点改造型材门项目
2021-04-08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网点改造型材门项目、招标编号:ZWKZJ20210408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1年镇江市分公司网点改造施工材料采购,其中网点型材门费用预算21.6万元/年,质保期壹年。服务期壹年。

  1.2招标内容

  (一)主要内容为:

  (1)产品规格:铝合金双扇推拉门(宽≤2100*高≤2400(8mm钢化玻璃)、铝合金单扇推拉门(宽≤1050*高≤2400(8mm钢化玻璃)、铝合金(含玻璃)固定橱窗(10㎜厚钢化玻璃)共3种规格。

  (2)产品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国家与行业标准及中国邮政企业形象管理手册规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工期要求: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安装到位。

  (二)以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

  (三)服务地址:镇江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数量:

  (1)本项目原则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5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双扇推拉门最高限价8000元/樘,单扇推拉门最高限价4000元/樘,固定橱窗最高限价600元/m2,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项目的招标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磋商、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4月08日08时30分至2021年04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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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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