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大厦会议室音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和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兴海大厦会议室音视频会议系统采购和配套设施项目采购招标,招标人为某单位,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
本项目招标编号为:TC210F038
3.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项目概况 | 验收标准 | 售后服务 |
会议室音视频系统等设施设备整修改造 | 2021年6月30日前交付。中标供应商负责深化设计、施工及免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 北京市 | 对会议室音视频等系统设施进行优化整修。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 1、质保期2年 2、终身保修 3、服务响应时间要求7×24h |
本包最高限价(万元):340 | |||||
3.1 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4.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3 无外资背景(含港澳台);
4.1.4 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军内单位不作要求);
4.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不作要求);
4.1.7 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8 投标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1.9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1.10 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11 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
4.1.12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4.1.13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独立性要求
4.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4.2.2 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部队装备采购活动;
4.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项目实施要求
4.3.1 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军内单位不作要求);
4.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其他要求:须从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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