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八年度第六批集中招标(综产)
(林华煤矿一采区轨道上山提升机改造)
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第六批集中招标(林华煤矿一采区轨道上山提升机改造)进行第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贵州林华矿业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煤矿地处贵州省毕节地区金沙县
建设规模:林华煤矿0.9Mt/a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01 | 2018-MT-GZJY-0000-1-0058-1/1 | 林华煤矿一采区轨道上山提升机改造 | 1 | 项 | 将JK-2.5×2P型矿用提升机改造为煤矿井下隔爆型提升机。JK-2.5×2P型提升机现安装在贝勒煤矿工业广场,需投标人自行拆卸并运至改造地点,改造完成后运输到林华煤矿现场,并在林华煤矿一采区轨道上山绞车硐室安装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 项目现场 | 合同生效后60天交货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林华煤矿一采区轨道上山提升机改造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无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6.近三年内,无重大经济合同或其它对招标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处于被诉讼状态或败诉。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 9.投标人近五年以内具有矿用提升机滚筒直径≥2.5m的同类设备1个项目及两年以上的成功运行业绩。 10.投标人应具有滚筒直径2.5m的提升机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