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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卢氏县横涧乡营子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供配电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SGZ[2021]082-ZC060

项目名称:卢氏县横涧乡营子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供配电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400.13890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13890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为卢氏县营子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社区供配电相关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新成立企业为自之日起计算)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02月,新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任意一个月缴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成障资金,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年12月-2021年02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0日  至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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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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