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方家营镇、贺营镇、固献乡、梨园屯镇、常庄镇村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县方家营镇、贺营镇、固献乡、梨园屯镇、常庄镇村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以威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威县方家营镇、贺营镇、固献乡、梨园屯镇、常庄镇村内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威审投资核字【20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威县贺营镇、方家营镇、固献乡、梨园屯镇、常庄镇5个乡镇96个村内;
2.2建设规模:项目铺设村内天然气地埋中压管道68.03千米、架空入户低压天然气管道427.19千米,购置安装中低调压箱268个。项目建成后与村口预留中压管道联通,供气能力为1790.48×104Nm3/a,气源接自邢台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梨园屯门站。项目供气涵盖96个村落37202户居民生活用气;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独立投标人或者投标联合体应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的组织与协调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级安装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 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专业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1.6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职责。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工程施工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注:资格后审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财务状况、联合体协议书、项目经理、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以上资质材料的扫描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提供的证书、文件的扫描件真实性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4月13日00点00分 至 2021年4月19日23点59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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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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