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金鼎公寓地下室及采光井阳光板及自行车棚翻新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鼎大学生公寓
2、建设规模: / , 合同估算价40万元
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原窗井顶的拆除及恢复,车库入口坡道及自行车棚屋面改造与钢架的除锈刷漆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
-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以上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根据建造师管理相关规定,外地注册建造师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B本,且需在建委备案);3、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安全质量事故;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至 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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