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二期DCS系统信息安全防护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13/17-QT-0801 | 二期DCS信息安全防护 | 主要包括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二期3、4号机组(335MW)主机系统DCS及二期辅控系统(供热、脱硫、电除尘)的DCS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提供包括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装置、堡垒机、USB隔离装置、威胁监测装置、网络溯源设备、工控安全审计设备、数据库审计设备等服务。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期DCS信息安全防护】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必须拥有近五年至少完成两套电力行业生产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方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所提供的工业防火墙、入侵检测装置、堡垒机、USB隔离装置、威胁监测装置、网络溯源装置、工控安全审计设备和数据库审计设备必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以上八项产品至少五项须是自有产品,非自有产品应提供原厂商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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