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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18年胜利分公司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更新项目干燥器招标公告
2018-09-14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胜利分公司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更新项目招标采购方案-干燥器[18903176]所需干燥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929-2111-12001-B1
2.项目内容:2018年胜利分公司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更新项目招标采购方案-干燥器[18903176]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1干燥器\3333m3/h立式防爆3.00台包1-包1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30日、用户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近三年至少有一套类似设备业绩一套(附合同、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携带备查) 2.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A级及以上制造许可证,D级及以上设计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投标商应通过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涵盖本标的物资或压力容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商须在标书中须书面承诺接受中标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采购风险保证金(生产商为5万元)的缴纳。 6.投标商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物供发〔2017〕27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9月14日16:00时至2018年9月2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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