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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通勤班车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THXM007

项目名称:通勤班车服务

预算金额:43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通勤班车服务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场地等,并愿意接受采购方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有效证明。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投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投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述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福建省运管行政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有效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备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均须符合资格性1-6项要求,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判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至 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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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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