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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佩克基金贷款“和田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2021-04-13
公告
欧佩克基金贷款“和田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Z-2021-15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欧佩克基金贷款“和田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阶段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1-15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贷款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和田市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和田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和田市。估算项目总投资额为6.8亿元人民币,其中申请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贷款6800万美元,其余为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主要包括建设环境综合治理中水回用设施,配套中水管线、水务信息化工程,改扩建城区给水管网配套设施等方面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4.投标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自行承诺函);
5.人员要求:本项目团队应提供:项目经理1名、项目副经理1名、项目商务助理2名和项目专职翻译1名;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或赠款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2项。
项目副经理:有从事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至少已参与完成了1个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赠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项目商务助理:有从事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至少已参与完成了1个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赠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项目专职翻译:有从事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作为专职翻译至少已参与完成了1个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赠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6.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2020年)累计承担的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或赠款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以《代理合同(或协议)》签署的时间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3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19日1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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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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