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21年度声测管、套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H-00-202104010ZB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因项目施工的需要,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桥梁声测管、套筒实施年度集中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公司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概况: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三级子公司,是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航局)旗下的经营管理型分公司。公司依托公路工程与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资质,开展海西片区(福建、江西)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工码头配套工程、地铁及轨道交通工程、市政环保、水利水电等市场经营和项目施工。 2.2招标内容:
本次对2021年度分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使用的声测管、钢筋连接套筒进行框架采购招标;供货地点为福建省内各地区项目部;框架协议有效期从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下年度相同日期止;采购合同有效期为项目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止。 2.3招标使用方式: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是按照区域的划分,对区域内所属项目的需求进行集中,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质量、价格和服务优的少数入围供应商,招标人签订区域采购框架协议;在项目需求明确后,由入围供应商按招标约定的机制提供项目供应方案及项目供应价,项目部根据招标约定的选择流程确定最终项目供应商,执行订单操作采购、供应;货款由项目部作为支付主体进行支付。 本次招标及框架协议中只约定有效期内暂定地区、暂定数量及暂定型号的采购物资的价格机制。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承诺依据招标约定的价格机制执行具体工程施工项目的供应,履约供应商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供应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1.2 供应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备项目部施工需求的供应能力,在投标包件包含的各城市有产品供货能力,能提供满足投标区域内各项目需求的产品。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需处于正常生产阶段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须提供2018、2019、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同类货物近三年的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证书或国家CCC认证证书;须提供拟供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限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2019、2020年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具有2018年-至今在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声测管、套筒供应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3 份),与中交集团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3.1.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没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其它方式骗取合同的不良行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无失信证明,能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提供2018年至今至少3份单笔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履约情况证明),证明履约信用良好。 3.1.7准入要求:投标人须为在注册的合格声测管、套筒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供应商所属单位必须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层面的供应商。投标人新注册时,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二航局福州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意向合作单位中交二航局福州分公司。新注册或申请意向合作的投标人向中交二航局福州分公司申请注册或申请意向合作时,除具备上述资格,还需具备以下资质,并上传相关证书(只有满足以下资质的新注册或申请意向合作的投标人,由中交二航局福州分公司向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推荐,并通过中交二航局审批成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后才能参与投标): (1)生产厂家应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2)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应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3)新注册或申请意向合作的投标人所上传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查询有效。 3.2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投标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不以个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款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不能以挂靠其他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贸易商投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共分2个包件,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包件分别投标,每个包件选择2个中标候选人。 3.5投标代理人要求:投标代理人要求属于投标人企业员工,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员工身份证明(如企业合同,员工工资记录或员工保险记录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4日9时至2021年4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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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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