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高青县阳光学府南路道路工程(芦姑路-国井大道)监理 | 1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和技术力量的供应商;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③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⑤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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