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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及智慧检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04-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R-2021-001C

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及智慧检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6327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6327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广东正锐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及智慧检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及智慧检务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DZR-2021-001C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86327.36元(大写:陆拾捌万陆仟叁佰贰拾柒元叁角陆分)

四、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五、采购数量:一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在项目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公司报名;

6. 供应商须是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 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1日期间(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谭屋村176号三楼)现场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响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在项目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9、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注:

1.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或所提供资料不清晰的将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其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所附的资格文件经相关评审程序审核结论为准。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 04 月28 日 上 午 9 : 00 – 9 : 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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