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舞阳县人民医院县域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舞采公开采购-2021-12 | |||||||||||
2、项目名称:舞阳县人民医院县域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8,015,900.00元 | |||||||||||
最高限价:48015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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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舞阳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业务协同平台(远程会诊、双向诊疗)、院内信息平台的建设、以及互联网医疗平台的开发及应用,医院院内信息化软件的升级、医院院内信息化硬件的购置,全民健康信息化硬件的购置。 | |||||||||||
6、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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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2020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打印页面或截图(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15日 至 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舞阳县人民医院县域医疗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