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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水利所狮山镇河涌水质应急净化项目采购公告
2021-04-15

项目概况

狮山镇河涌水质应急净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1日9点1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1(NH)WZ0014

项目名称:狮山镇河涌水质应急净化项目

预算金额:53,052,750.00

最高限价(如有):53,052,75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狮山镇河涌水质应急净化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狮山镇河涌水质应急净化项目

设施建设期限:设备到场、完成安装及调试且达到正常运营条件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自签发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

运营维护期限:自一体化应急净化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年(每年以365个日历天计)。

53,052,750.00元

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 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承诺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若工商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请投标单位提供已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 2021年4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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