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809059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CPCEC/SH-ZB-17-2018-61-01 | 35KV预制舱变电站设备 | 35KV预制舱变电站设备,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整套系统、控制设备及安装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见招标文件 | 1000 |
2 | CPCEC/SH-ZB-17-2018-61-02 | GIS设备 | GIS设备,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整套系统、控制设备及安装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见招标文件 | 1000 |
3 | CPCEC/SH-ZB-17-2018-61-03 | 站用变及中性点设备 | 站用变及中性点设备,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整套系统、控制设备及安装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见招标文件 | 1000 |
4 | CPCEC/SH-ZB-17-2018-61-04 | 综合自动化设备 | 综合自动化设备,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整套系统、控制设备及安装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见招标文件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35KV预制舱变电站设备 | 一、基本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两年盈利。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以内至少具有2个同等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光伏等项目35KV预制舱变电站系统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
2 | GIS设备 | 一、基本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两年盈利。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以内至少具有2个同等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光伏等项目GIS系统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
3 | 站用变及中性点设备 | 一、基本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两年盈利。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以内至少具有2个同等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光伏等项目站用变及中性点系统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
4 | 综合自动化设备 | 一、基本资质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两年盈利。 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二、专项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以内至少具有2个同等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光伏等项目综合自动化系统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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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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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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