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11机组有色烟羽综合治理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10、#11机组有色烟羽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编号:HBCT-170202-096。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11机组为2×300MW供热机组,分别于2005、2006年投运。锅炉采用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生产的B&WB-1025/17.5-M型锅炉,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固态排渣、单炉膛单汽包平衡通风、露天布置、全钢构架的П型煤粉锅炉。设计燃料为山西阳泉无烟煤和晋中地区贫煤。
汽轮机采用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C330/230-16.7/0.35/537/537型(合缸)亚临界(经过2016年增容后机组容量为330MW)、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采暖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布置有3高加+1除氧+4低加(除氧器采用滑压运行)抽汽回热系统。
#10、#11机组烟气脱硫装置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一炉一塔配置,为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及《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国泰公司相继完成了#10、#1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改造项目包括:除尘器提效改造(加装湿式除尘器)、脱硝提效改造、脱硫增容提效改造、煤场全封闭改造及烟气余热利用改造。
由于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后拆除了GGH,现在烟囱采用湿烟气排放,烟囱出口处出现大量液态凝结水,形成“湿烟羽”。为满足河北省、邢台市对燃煤电厂深度减排的要求,对机组进行有色烟羽综合治理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11机组有色烟羽综合治理改造工程,采用脱硫塔浆液冷凝技术,对机组烟气进行冷凝降湿,烟气排放最终满足《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邢台市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实施方案》中“石膏雨和有色烟羽”的治理验收标准。
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浆液换热器系统、冷却水系统、脱硫水净化系统,对脱硫水系统进行改造,满足水平衡要求,配套增加或改造电源、仪表及控制系统等。采用机组原有循环冷却塔冷却系统的循环水作为冷源,增加一座机力冷却塔作为尖峰冷却塔,在原循环水冷却塔冷却能力不足时投入使用。
投标方负责改造工程及其相关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性能试验(委托第三方进行)、消缺、培训和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与售后服务等。工程由招标方验收合格后,申请当地相关部门验收,验收申请由招标方负责,全部手续和有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2.3工期要求
#10、#11机组有色烟羽综合治理改造要求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系统调试,具备正式投运条件。
本次改造无停机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担EPC总承包的能力。
3.3投标人如需将本项目建安工程分包,分包商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2项类似电厂超低排或烟气余热利用施工或改造业绩;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2项类似电厂超低排或烟气余热利用施工或改造业绩;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2项类似电厂超低排或烟气余热利用施工或改造业绩;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2项类似电厂超低排或烟气余热利用施工或改造业绩。
3.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4投标人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台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浆液冷凝烟羽治理业绩。
(2)3台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类似工程业绩(烟道冷凝烟羽治理工程业绩或烟气余热利用工程业绩或MGGH工程业绩)。
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封面、工作范围、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签字盖章页等),已经投运的提供业主出具的成功投运证明/性能试验报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6.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受惩黑名单;
3.6.2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约违法诉讼等行为;
3.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6.4没有河北建投集团公司及系统企业的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在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详询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在河北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发送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资料(应提供合同、相关证明、业主联系方式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
5.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9月21日至2018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5.3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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