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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洛峪镇齐庄至鲁冉水毁道路河堤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2021-04-16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峪镇齐庄至鲁冉水毁道路河堤修复工程已由西发改【2021】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和县洛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2020年应急抢险省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西和县洛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GSHS-LN2021-004

2、建设地点:西和县洛峪镇齐庄村至鲁冉村

3、工程概况:

(1)、路面工程:铺筑18cm厚C30砼路面3261㎡,挖除18cm厚旧砼损毁路面4131㎡。

(2)、防护工程:M7.5浆砌仰斜式路肩墙84.217m³/53m,M7.5浆砌直立式路肩墙164.7m³/194m。

(3)、排水工程:C20砼三角形边沟15.81m³/93m,C20砼排水沟9.18m³/69m,边沟涵396m³/1100m(边沟侧墙C20砼,盖板C25砼),C20砼排水管90m,橡胶减速带10.14m/3处,集水井11个。

4、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内(2018年3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至少担任过一项同类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

2、财务要求:

2.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500万人民币;

2.2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的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发布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投标人须知第1.4.3、1.4.4 项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和图纸发售时间:2021年4月16日8:30—2021年4月22日17:30截止(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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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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