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1018-2111-12644-B1
2.项目内容:(重招)上海工程中科一体化EVA装置VA阻聚剂注入包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除请购文件中注明要求以外,整个系统中所有接触工艺介质的设备、管线、阀门,及仪表的过流部件材质均为316L。 2.投标商的投标技术附件应满足请购文件中对技术报价的要求(Part II),逐一响应。 3.计量泵的泵头选用按请购文件要求的进口或者合资品牌。不满足者视为废标。 4.招标文件技术请购书中的工艺参数必须符合,不允许偏离。不满足者视为废标。 5.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请购书是针对该包内所有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状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和供选择方案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买方书面批准才有效。如不满足其中的任何技术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偏离。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其中的偏离是否作为废标项。买方已认可的澄清条款,可不作为偏离项。 6.投标商须提供其压力容器设计(A2类)和制造许可证(A2类)。压力容器如非投标商本厂生产,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合作方的压力容器设计(A2类)和制造许可证(A2类)。 7.生产企业具有所需物资设计、生产供应能力,提供的设备应在其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且工程装置应用的经验证明是可靠的。应在类似工况条件下(设计标准、物料性质、处理能力等)有可靠使用经验。至少应有两套同样或相似型号的成套产品在大型石油化工装置中,相同或者相似操作条件下,运行两年或两年以上的业绩。供货商应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文件复印件等资料并需体现上述参数,否则评委有权认定为无效业绩。 8.投标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 9.投标商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SSEC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10.投标商须通过IS09000系列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质量检验部门及检验设备,有完整的产品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9月27日8:00时至2018年10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