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项目大坝溢流表孔、消力戽及下游护岸消缺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与丽江地区永胜县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是规划中金沙江中游河段八个梯级水电站的第七级电站,上接龙开口水电站,下临观音岩水电站。坝址右岸属大理州宾川县,坝址左岸属丽江地区永胜县。电站距宾川县县城公路里程68km,距大理市公路里程128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415km。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鲁地拉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4.73万km2,多年平均流量1780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558亿m3。电站正常蓄水位1223m,总库容17.18亿m3,调节库容3.76亿m3,防洪库容5.64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2160MW,保证出力946.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3.23亿kW h,年利用小时数4316h。
鲁地拉电站首台机(1号)于2013年7月21日投产发电,最后一台机(6号)于2014年10月31日投产发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9/18-SG-0201 | 大坝溢流表孔、消力戽及下游护岸消缺整治工程 |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大坝溢流表孔、消力戽修复、大坝下游基坑排水泵站建设及下游护岸消缺整治,具体如下所述 | 3000 |
(1)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大坝溢流表孔、消力戽修复,修复面积约350m2。
(2)大坝下游基坑排水泵站建设,泵站设计抽水量为3600m3/h。
(3)下游护岸消缺整治,整治长度约1.7km。
(二)合同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三)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坝溢流表孔、消力戽及下游护岸消缺整治工程】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针对本项目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最近五年至少完成一个与本标合同项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似的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合同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工作经验5年以上,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1个项目以上。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9-27 13:00到 2018-10-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9-27 13:00 到 2018-10-08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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