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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重招公告)
2021-04-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XMTP2021005

项目名称:医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是否通过进口论证

最高限价总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

医用设备采购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台

140000

2800.00

备注:

1、供应商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并按合同包的先后顺序进行评议。

2、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税金、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检验、保修、外贸代理等一切相关费用。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合同履行期限:约30个日历日(具体供货时长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时长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有效的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 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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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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