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1013-5509-12901-B1
2.项目内容:树脂TO尾气治理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未提交认证证书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体系证明材料有虚假内容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予以拒绝。 2.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一览表,不少于于规格书的设备一览表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指标不低于一览表的要求。 3.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在2千万人民币及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 提供上年度企业损益表、负债表(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报告),投标单位单独列出相关数据并计算出上年度的资产负债率,投标单位上年度营业净利润必须为正数,否则予以否决。 4.近五年石油化工行业,焚烧-急冷工艺TO装置的业绩≥1套,且≥1套的正常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排放口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使用报告(其中至少1套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或联合体的投标申请;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2500万元(含)以上(以有效营业执照为依据)。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9月28日8:00时至2018年10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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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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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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