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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大风坪风电场17台风机及升压站拆除后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1-04-19

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大风坪风电场17台风机及升压站拆除后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WEME-2105GZ-S001)大风坪风电场17台风机及升压站拆除后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部以《关于尽快组织开展大风坪风电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及出资比例为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招标人为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机及升压站拆除后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_贵州__黔南__独山_县(区)

2.2建设规模:17台风机及升压站拆除后区域以及17台风机支线道路区域。

2.3计划工期:_2021__5__20_日至_2021_06_30日,40日历天,施工完成后,在202112月前通过政府单位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大风坪风电场涉及保护区的17台风机拆除后的吊装场地、升压站拆除后的场地以及17台风机道路的场地平整、边坡修整、耕植土换填、挡土墙及护坡施工、排水设施施工、边坡客土喷播、种草植树绿化及后期养护、水保标语标识、生态恢复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具有至少148MW级及以上规模风电场水土保持或生态恢复工程竣工业绩;或近5年具有至少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施工竣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需在近5年担任至少148MW级及以上规模风电场水土保持或生态恢复工程业绩;或近5年担任至少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施工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5.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5.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5.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419日时至202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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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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