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整体推广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璟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湖滨路友山基金大厦1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4-29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整体推广
- 项目编号: JC-2021-11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项目序列号: JC-2021-11
- 采购主要内容: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整体推广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312,800(元)
- 最高限价:312,8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一般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2019或2020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说明: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供应商缴纳2021年任意时段的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缴纳2021年任意时段的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 特殊资格要求: 无
- 时间:2021-04-20 11:10:00至 2021-04-22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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