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所需锂电池叉车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5-210JOC00415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所需锂电池叉车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675-210JOC00415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所需锂电池叉车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省瑞丰盐业有限公司所需锂电池叉车及相关服务: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商授权经营的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经制造商授权经营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要求经销商所经销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生产企业资格声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授权或销售许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供货,所有叉车只能为一个制造商生产。
5、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锂电池叉车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信誉及财务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28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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