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GSZB-2021-007-CG
项目名称:旧宫镇智慧社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涉及大兴区旧宫镇辖内24个小区,主要针对人行、车行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人脸/车辆识别等设备的新建和利旧改造。主要包括:
1、小区前段建设:新建人脸识别监控设备148套、智慧门禁设备(含体温检测)74台、智慧门禁设备(不含体温检测)74台、车辆识别监控设备76套、智能车辆道闸设备6套(出入口抓拍一体机8台)、人行电动门10套、网络设备60台。
2、小区级管理中心建设:本项目设计在24个小区级管理中心新增网络设备24台、身份信息采集器24台、设备管理主机24套、防火墙24台、安全接入网关24台,以方便人脸、身份等信息采集和小区智慧化管理和对各类前端采集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后进行分类处理。
3、镇级智慧社区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新增人脸识别服务器24台、存储服务器4台、防火墙1台、安全接入网关1台、高性能时钟服务器1台、核心交换机1台、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一套。
以及与上述采购设备配套的安装、系统集成、设备调试、智能化设备基础平台搭建、与第三方智慧社区软件平台开发单位进行数据传输和对接以及安全检测、培训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交货,30天内完成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5)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至 2021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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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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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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