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新一代理财与代销业务录音录像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GZ2021-YZ-0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货物清单:
设备名称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台) | 预算总额(万元) | 技术要求 |
8G内存条 | 1000.00 | 331 | 33.10 | 详见技术要求 |
PC机 | 5000.00 | 543 | 271.50 | |
摄像头(集成拾音器) | 1550.00 | 875 | 135.625 | |
音箱 | 210.00 | 228 | 4.788 | |
合计 | 445.013 |
二、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且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或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信息截图)。
4.投标人需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具有被授予合同的履约能力承诺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5.投标人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6.限制投标情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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