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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林业工作站丰台区2021年林木有害生物监测站点设备设施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GY-CCGP-21040105

项目名称:丰台区2021年林木有害生物监测站点设备设施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219.98763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9.98763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丰台区2021年林木有害生物监测站点设备设施更新项目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更新丰台区内53个监测点的智能型虫情测报设备,按照拟采购设备的规格和技术参数,配置太阳能虫情测报设备27台套\物联网虫情性诱测报系统26套;完成监测设备地基、围栏更换;

(2)制作完成设备更新监测站点的情况记录台账。

(3)负责对智能型虫情测报设备进行调试维修。

(4)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智能型虫情测报设备使用方法进行培训1-2次。

(5)辅助各监测站点完成数据采集、上传、汇总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至 2021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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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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