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李俊乡
一、招标条件
华电海原李俊堡一期100MW风电C、D回路风机基础、垫层及灌注桩混凝土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资本金及项目融资;招标人为华电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30/17-CL-0501 | C、D回路风机基础、垫层及灌注桩混凝土标段 | C、D回路风机基础、垫层及灌注桩混凝土 | 27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C、D回路风机基础、垫层及灌注桩混凝土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6.自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不得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7.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壹级、特级),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12.投标人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为确保风机基础(含灌注桩)大体积混凝土浇筑质量和浇筑的连续性,建议投标人拌合站建设地点在项目建设地(具体地址以宁夏海原县李俊乡政府驻地为准)20km运输距离范围内,或投标人与在建项目建设地20km范围内的拌合站合作(应提供合作协议书)。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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